中共甘肃省纪委机关 甘肃省监察委员会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表彰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发布者:纪委发布时间:2022-09-27

各市(州)纪委机关、监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纪工委监工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省直事业单位、省管高校、省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五年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中,涌现出一批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见贤思齐,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中共甘肃省纪委、甘肃省监察委员会、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兰州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等33个单位“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毋祺等50名同志“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做好表率,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正风肃纪反腐斗争中再立新功。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始终以党性立身做事,忠诚坚定、无私无畏,秉公执纪、谨慎用权,真正做到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甘肃省纪委机关

甘肃省监察委员会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