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饭局”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去?

发布者:纪委发布时间:2022-06-16

今晚小聚一下?

一起小酌一杯?

节前,亲朋好友都想约个饭

有人吃饭是冲着菜式去的

但是,可能也有人是冲着你来的

元旦春节将至,@党员领导干部

什么饭局不能参加,一起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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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追究的对象既包括组织者也包括参加者,无论是组织的人还是参加的人都应当给予一定的处分。


因此,对下属单位组织的宴请,应当慎重参加,如果是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就是违纪行为。即使有些人是个人名义宴请,也难保他回去之后不用公款报销。还有一些可能确实是私人宴请,但是由于与下属单位存在管理关系,则有可能构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同样是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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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新华社)

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四风”公开表现明显减少,但一些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仍不时出现,“一桌餐”就是大吃大喝的一个“新变种”。“一桌餐”是指由私人住宅改造、不对外公开营业、仅为少数特定人员提供餐饮娱乐服务、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因为一般只供一桌客人用餐,所以称它为“一桌餐”。同时“一桌餐”不在酒楼,不在餐馆,也不在食堂,而是隐藏在住宅小区之中。


对照党规党纪,“一桌餐”无疑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背离。同时,“一桌餐”也是对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有意规避。党员干部本应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而“一桌餐”的场所却选择在高档小区的私人住宅,以此躲避组织监督,充分说明心中不坦荡。

(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应当受到纪律处分。


这里的“违反有关规定”主要是指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总政治部于2002年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等规定,该通知对领导干部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的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违反其中相关具体要求,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则构成违纪。


党员干部基于正常交往,参加老乡、校友、战友、同学之间的聚会、聚餐、交往等活动的,一般不构成违纪。但是即使是不参加这些有组织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但利用老乡、校友、战友关系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利益交换的,同样是违反党的纪律的,也应受到纪律的严惩。

警惕饭局诱惑

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严格自我约束

饭局不只是吃饭,还有个“局”

别让自己成为“盘中餐”


来源:中国方正出版社、中国纪检监察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