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教育》2020年第1期

发布者:纪委发布时间:2020-03-31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我们不定期编发《党风廉政教育资料》,选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党纪党规、国家法律法规等内容,供全校党员干部学习,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纪律规矩意识法律意识。

各学院、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好、用好《党风廉政教育资料》,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教育,营造崇廉、尚廉、守廉的氛围;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把握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严于律己,敢于斗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本期提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赵乐际同志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作题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的工作报告,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

甘肃省委书记林铎同志在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上讲话。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有力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刘昌林同志在甘肃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上作题为《忠实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职责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的工作报告,总结2019年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2020年主要任务:一是精准实施政治监督,二是全面强化权力监督,三是大力推进制度执行监督,四是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五是持续推动作风转变,六是坚决开展反腐败斗争,七是扎实推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摘编了组织和个人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的行为、方式,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的反映事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等,这些条款对如何正确进行检举控告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组织应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学习,做到人人知晓。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

2020113日至15日,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审议通过了赵乐际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主要精神

讲话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关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鲜明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影响。

这一历史性成就取得得益于“四个坚定、四个坚持”。一是坚定不移从严管党治党,坚持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二是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坚持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三是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坚持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四是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扭转一些领域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状况。实践证明,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保障,也是政治引领。必须坚决修复严重受损的政治生态,坚决防范党内滋生利益集团,坚决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必须坚决惩治腐败,纠治不正之风,坚决清除影响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消极因素,以优良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赢得人民信赖和拥护。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全面从严治党,极大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这条道路、这套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巩固发展。

第二部分,关于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制度执行,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要在4个方面着力。一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不动摇。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制度,同违反制度的行为作坚决斗争。二是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今年尤其要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任务加强监督。三是要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四是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优良作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决杜绝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通过清晰的制度导向,把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套路”中解脱出来,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要集中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三)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问题。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必须严肃查处、严加惩治。国家资源开发、投资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集聚,国有企业靠企业吃企业问题突出,金融领域腐败对金融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必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守住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特别是要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检查,破解同级监督难题。

(四)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既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既要合乎民心民意,又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五)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总要求是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着力点是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统一领导,要强化主体责任,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全面覆盖,就是要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抓好“关键少数”,带动整个监督体系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运转。权威高效,就是要科学设计体制机制,要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要在更大范围整合运用监督力量,纪委监委要在贯通各类监督上主动作为,完善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的制度,做实监督全覆盖、增强监督有效性。

(六)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严明纪律作保障,制度就是一纸空文。要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坚决严肃查处,决不允许以权势大而破规、以问题小而姑息、以违者众而放任。要以有效问责强化制度执行,既追究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也追究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最后强调,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继承对党绝对忠诚的光荣传统,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党中央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批准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就是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各级党委要加强对纪委监委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下更大气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二、赵乐际同志工作报告主要精神

工作报告分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2019年工作回顾。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成绩。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两个维护”实际行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是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深化拓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三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四是深化政治巡视和巡视整改,进一步发挥巡视利剑作用。五是强化监督基本职责,严格精准执纪问责。六是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规范法治化水平。七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八是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在增进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自律上下功夫。

报告指出,一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责、担当作为,在工作中形成了一些认识和体会:

一是坚持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带头践行“两个维护”。三是坚持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定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定力正风肃纪反腐。五是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报告强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战略性成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拓展。同时要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零容忍的决心丝毫不能动摇,惩治腐败的力度丝毫不能削弱,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第二部分,2020年主要任务。报告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监督保障执行,推动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促进完善发展,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一)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督促推动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内心深处铸牢党的初心使命,使“两个维护”成为自觉、见诸行动。

(二)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战,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坚持问题导向,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重点完善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研究完善派驻机构工作制度,健全派驻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协作机制,探索以上级纪委监委派驻形式强化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监督的有效机制,逐步扩展垂直管理单位和部分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要在更大范围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

(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要聚焦职责定位,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注重运用谈心谈话防微杜渐,监督前移、做实监督、增强实效。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

(五)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

(六)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促进巡视巡察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要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握政治巡视内涵,发挥政治监督作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意见,探索巡视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谋划,高质量、有节奏推进中央巡视全覆盖;全面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工作指导督导,及时传导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落实中央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实际需要和行业、领域特点分类推进。突出抓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综合用好巡视巡察成果,精准处置巡视巡察移交线索,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

(七)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深化金融领域腐败治理,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腐败问题,推进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持续开展追逃追赃“天网行动”。

(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增强“主动转”的自觉。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学习培训和实战练兵,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坚定斗争意志,掌握斗争规律。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持续防治“灯下黑”,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甘肃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0119日至20日在兰州举行。省委书记林铎出席全会并发表讲话。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部署,总结2019年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审议通过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昌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忠实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职责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一、林铎同志讲话主要精神

林铎强调,我省今年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的要求就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确保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和“十三五”圆满收官。

为了抓好工作贯彻落实,林铎同志具体讲了五点意见。

第一,坚定信心,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我省是政治生态遭受破坏比较严重的地区。两年多来,新一届省委坚持把管党治党摆在全局工作的关键位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严从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可以说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推进力度前所未有,取得的成效也前所未有。我省经济发展能够顶住下行压力,保持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势头;脱贫攻坚能够克服特殊困难,实现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数量决定性减少,祁连山环境保护实现“由乱到治”等等,这些都同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密不可分。回过头来看,我们重点把握好了这样几点: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二是聚焦着力重点;三是体现了宽严相济;四是坚持纵深推进。这两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抓与不抓不一样,真抓假抓不一样,实抓虚抓不一样,有针对性地抓同盲目地抓不一样。现在,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而且不断巩固和发展。同时要看到,我们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管党治党“上热中温下冷”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必须保持高度警醒,以一刻也不停歇的意志和毅力消除顽症痼疾,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出新的成效。

第二,强化政治监督,推动 “两个维护”落到实处。“两个维护”是明确的政治准则和根本的政治要求,也是我们党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要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及时发现履行政治责任不力的问题,有力纠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实的偏差,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做到“两个维护”,说到底是要贯彻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要以抓落实为监督靶向,对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阳奉阴违、另搞一套的严肃查处,把政治监督实打实抓起来、做到位。

第三,坚持人民至上,以优良的作风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和脱贫攻坚是今年全省工作的两个重中之重。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也是今年我们要着力抓好的头等大事,一定要把工作往前赶,不要在最后阶段“背包袱”。要把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高质量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现在,脱贫攻坚真是最吃劲的时候,最需要的是真干事、干真事。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严查各种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行为和现象。要切实加强对深度贫困县、特殊贫困村支持力度的监督检查。

第四,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近年来,我省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进展,腐败存量不断减少,腐败增量有效遏制。但是,我们面临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一点也不能低估。

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要坚持靶向治疗、精准惩治,继续查处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努力扩大战果。要聚焦与民争利问题,农民非农化背后的利益输送问题,“村霸”和宗族势力、黑恶势力祸害百姓问题,教育、医疗、住房、食药等民生领域腐败问题,抓细抓实市县巡察和纪委监委日常监督,严肃查处“微腐败”。要对国有企业改制中的问题搞几个专项治理,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将问题逐个解决好。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严要求自己,时刻绷紧干净廉洁这根弦,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踏踏实实走好自己的从政路和人生路。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也要抓紧不放,各种“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绝不姑息。

第五,加大改革力度,结合实际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和监督作用,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把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要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深化巡视巡察。要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衔接,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

有制度而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更大。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障,制度就是一纸空文。要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主体,强化监督责任,健全监督的经常性工作机制,确保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要以严格考核倒逼制度执行,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要以有效问责强化制度执行,严肃查处各种不执行制度、违反制度的行为,促进制度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刘昌林同志工作报告主要精神

工作报告分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2019年工作回顾。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持续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坚定稳妥,实际成效明显一是政治监督走向具体化常态化;二是纠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有力有效;三是整饬不正之风成果持续拓展;四是反腐败斗争不断破浪前行;五是巡视巡察纵深发展;六是派驻机构改革完成预期目标;七是队伍建设越抓越紧越抓越严。

去年工作的特点。一是更加注重凸显政治属性。二是更加注重制度供给侧建设。三是更加注重“后半篇文章”。四是更加注重区域领域重点治理。五是更加注重基础建设。

报告指出,越是取得成绩的时候,越要保持清醒冷静,越要看到问题不足。我们在监督上,知有差距,行有差距,知行合一更有差距,有的政治监督边界不清,混同于一般业务检查或日常党务检查,有的监督内容发散,对党心民意把握不准确,切入点不精准,焦点和重点不突出;在执纪执法上,量的规模和质的提升有差距,有的办案力度弱,折损了纪检监察改革效能,有的工作粗,成案率低,退查率高;在工作摆布上,统筹推进有差距,系统内外,上下级之间,机关、派驻和巡视之间不均衡;在干部素质上,政治觉悟和工作作风有差距,不作为者有之,盛气凌人者有之,以案谋私者有之。对存在的问题,要高度警惕,对症下药,认真解决。

报告指出,按照总书记指引的方向,通过认真学习和研究,我们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形成了初步的认识和体会。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党集中统一领导的根本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第二,必须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政治保障和政治引领。第三,必须始终坚定执行新时代政治监督根本任务。第四,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第五,必须始终坚守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的重要职责。第六,必须始终把握腐败治理的基本规律和途径。第七,必须始终恪守绝对忠诚的政治要求。这些认识,既是对理论的体悟,也是对经验的总结,应该在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中不断丰富和完善,更好发挥指导实践的积极作用。

第二部分,2020年主要任务。全省纪检监察工作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精准实施政治监督

纪检监察监督的核心是政治监督。政治监督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把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基本依据;着重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第一,着力监督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要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开展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政治生态状况的监督检查,防范党内滋生利益集团,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等错误倾向。要加强对选人用人、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等党的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坚决查处政治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治理“七个有之”,坚决清除搞伪忠诚的“两面人”,以统一的意志和行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第二,着力监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落实。甘肃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主要是落实“八个着力”重要指示、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重要讲话和2019年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要走在前、作表率。同时,要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时时处处事事对标对表,校准温差、落差和偏差,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奋发向上、开拓进取、敢死拼命的精气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具体思路、务实举措和有效办法;转化为破除阻力、化解难题、干事成事的实际行动。

第三,着力监督党的政治建设工作。围绕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开展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扎实开展党的政治建设。建立和完善政治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坚决纠治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问题。坚决整治政治立场不稳、政治行为不端和政治能力不强等问题。

第四,着力监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二)全面强化权力监督

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监督专责,加强权力监督,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消除权力监督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促进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第一,围绕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权责统一开展监督。紧盯权力配置,严肃查处乱设机构、乱增岗位、乱定编制等违纪违法行为。紧盯权力公开,督促建立可查询、可追溯的权力运行反馈机制。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法行为。紧盯权责统一,监督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知责负责守责尽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严肃查处不担责不尽责问题,坚决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现象。

第二,围绕“关键少数”和重点对象开展监督。首先,盯住同级班子和一把手,推动和协助同级党委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建立完善监督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制度,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其次,盯住下级班子和一把手,监督其落实相关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履行领导、管理和监督职责,监督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还要,盯住各级领导干部,监督其严格约束自己,管好配偶子女等亲属,防止“裙带腐败”“衙内腐败”。此外,盯住政策制定、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和选人用人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监督其严格依法依规用权。

第三,围绕做细做实日常工作开展监督。抓早抓小,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权力控制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掉以轻心,不麻痹大意,该提醒的马上提醒,该批评的及时批评,该阻止的立即阻止,该整治的迅速整治,防止好同志突然变成阶下囚;防止天天喊平安无事,突如其来捅个大窟窿;防止用权的小偏差演变成滥权的大问题。精准施治,深入剖析权力失管失控问题,及时从思想认识上找根源,从监督管理上找缺失,从体制机制上查症结,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填补权力制约空档,加强权力监督。严肃查处不用弃用、乱用滥用权力的行为。

(三)大力推进制度执行监督

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要重点加强对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一,监督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要监督领导干部带头坚定制度自信,尊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避免做制度执行上的“两面人”。要监督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党内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按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要监督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监督领导干部忠实履行责任,把推动制度执行贯穿于治理全过程,带动形成人人按制度办事、事事按制度办理的行动自觉,及时审视工作中的漏洞、冲突和失范,对制度该立则立、该改则改、该废则废,带头反对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

第二,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权威。要充分发挥政治巡视作用,监督检查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要开展对党内骨干性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优先选择重点制度中执行问题较多、效果不好的制度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各级党组织严格履行“执规责任制”,集中整改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倒逼改革创新,清除体制机制障碍和梗阻,使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完善、更有权威。

第三,用严格执纪推动制度执行。要充分运用纪律手段,通过批评教育、约谈提醒、诫勉谈话、问责追究、纪律处分等措施,让违反制度者付出代价,形成震慑,增强干部对制度和制度执行监督的敬畏,不仅让制度执行监督成为经常念的“紧箍咒”,而且使制度成为干部心中碰不得的“高压线”。要严肃查处对制度缺乏敬畏、不按制度行事、随意更改制度的问题;严肃查处千方百计钻制度空子、打擦边球的问题;严肃查处不遵守制度、逃避制度监管的问题;严肃查处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问题。对制度执行不力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推动和协助党委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第一,尽锐围歼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提升贫困群众获得感。

第二,深入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提升基层群众幸福感。要盯住民生重点领域,巩固深化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推动整治就业、教育、医疗、住房、食药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河湖治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脱贫统计等领域中的突出问题,查处背后的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义、为政不廉问题。坚持无“微”不“治”,及时发现和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让群众看到变化,感受到实效。

第三,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开展问题线索“清零”行动,6月底前四类问题线索必须全部清零,包括久拖不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线索,同一对象被多年、多层、多头举报问题线索,已查结但挖得不深、查得不透问题线索,已查否仍举报不断问题线索。开展黑恶案件“过筛”行动,对公安机关已经打掉的黑恶案件,正在侦办、尚未挖出“保护伞”的案件,逐一“过筛”,深挖彻查。开展行业乱象整治“挖伞”行动,跟进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市场流通、娱乐服务、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开展的集中整治行动,紧盯黄赌毒突出问题,深挖背后的“保护伞”,防止黑恶势力“打而又生”,确保“伞”“网”“链”查深查透。

(五)持续推动作风转变

干好甘肃的工作,事事俱备,只欠作风。要清醒地看到,甘肃的作风之殇久治未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惯性犹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积习尚存,群众对党风政风多有非议。

第一,坚决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斗争。大力纠治不落实之风。重点整治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只喊口号不抓落实、图形式走过场、简单化一刀切、中梗阻推拖绕的问题;整治虚于应付,把想法当做法、把说了当干了、把发文当完成的问题。大力纠治不担当不作为之风。重点整治领导干部精神不振,懒政怠政的问题;整治层层向下“甩锅”不作为,拍脑袋决策乱作为,欺上瞒下假作为的问题;整治当官不干事、揽权不担责,习惯当“二传手”的问题;整治消极应付,得过且过,不推不动的问题;整治不甘放权、任性用权、人为设卡的问题。大力纠治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之风。“基层减负年”不是一年的事,必须一直做下去。要重点整治制定政策凭空想象、闭门造车、脱离实际的问题;整治文件会议过多过滥,前脚部署后脚催要结果的问题;整治督查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繁要求填表报数,过度留痕的问题;整治各种事务负担改头换面、明减暗增的问题;整治问责泛化、减负丢责的问题;整治调查研究“一窝蜂”,走“设计路线”,看“政绩盆景”的问题。

第二,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作风。要监督检查各级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过紧日子”的要求。要监督“三公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压缩要求落实到位,做到厉行勤俭节约,把宝贵的资金花在刀刃上。对空泛表态、没有行动、不以为然、我行我素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还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和基层单位,继续严查超标乘坐交通工具、违规滥发津补贴、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等常见问题;严查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等翻新问题;严查“一桌餐”、私车公养、违规支出变通下账等隐形问题;严查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重点问题。屡查屡犯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第三,综合施策堵塞风源风口。发挥制度规范作用,督促职能部门健全完善资金、项目、薪酬、财务等管理制度,细化公务接待、经费报销、福利发放等规定,列明正面、负面清单,解决界限不清、标准不明、“牛栏关猫”等问题。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用好监督信息、检举举报等平台,织密群众监督网,使党员干部时刻处于群众监督之中,让歪风邪气无所遁形。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让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价值追求蔚然成风,以党风带政风促社风民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六)坚决开展反腐败斗争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经过不懈斗争,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不断巩固拓展。但是,我们清醒认识到,压倒性胜利不是根本性胜利,只是阶段性成果;不是彻底解决了问题,只是改变了被动局面。我们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清醒认识到,有的单位乱象丛生,有的行业歪风不减,权力寻租的关系网还没有破除,权钱交易的利益链还没有斩断,搭天线、找门路、跑关系的坏习惯还没有杜绝,腐败土壤尚未铲干除净。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危机意识,一定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决开展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腐败案件。

第一,突出查办重点。要严查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问题。严查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严查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问题。严查国有企业问题,对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的严惩不贷;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从严处理;对虚报产值、空转贸易、薪酬管理混乱、盲目境外投资以及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问题严格倒查追责。这是今年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省市两级应作出专门安排。严查重点领域问题,深入推进人防、金融、教育、食药、医疗、科技等领域和监狱系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严查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紧盯重大项目、并购重组、国企混改、地方债务、境外投资经营等易发风险的部位和环节,及时查处腐败问题,防范产生重大风险。还要认真执行处置主动投案问题规定,对主动投案如实交代问题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同时,做好追逃防逃追赃工作。

第二,提升办案效率质量。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规定,发挥省市两级纪委监委领导作用,健全审查调查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调配、统一考评的工作机制,实现审查调查工作全省“一盘棋”。

第三,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典型案件及时通报,警醒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引为镜鉴。要举一反三抓整改。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管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改革。要警钟长鸣抓教育。用好用足案件资源,通过制作警示录、警示片、警示漫画等,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责,用活教材强化教育引导,让身边人受到警醒。要满怀热情抓回访。对受到处分处理的党员干部“不抛弃、不放弃”,引导他们反省改正错误,重树干事创业信心。

(七)扎实推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

第一,一体推进“三项改革”。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统领,进一步激发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效能。要完善双重领导体制,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方面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要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健全派驻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及机关纪委、巡视巡察机构、地方纪委监委的协同机制,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要全面推进市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开展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水平。要健全监督执纪执法配套制度,补齐实体、程序和管理短板,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要全面稳妥解决工资关系划转、绩效考核、法律职务免除、职务职级晋升等转隶遗留问题。

第二,推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强化横向配合、纵向联动、内部贯通、外部衔接,凝聚监督合力。健全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有机衔接的机制制度。建立健全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公开等机制;健全纪检监察监督上下联动的机制制度;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全面加强对市县和省直部门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高质量、有节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

第三,完善纪检监察内部治理机制。科学设置前中后台,把监督执纪执法权按前中后三个部分分解到不同内设机构,使监督、决策和执行相互分离,让权力运行的每一步既有制约监督又能顺畅运行,防止权力过度集中产生风险。

报告强调,做好上述工作,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始终遵循“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这两句话,明确了纪检监察的本质属性、角色定位、监督客体、工作机理、目标指向和逻辑路径,具有指方向、明定位、教方法的重要作用。我们一定要按照这一要求,自觉把全省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坚守职责定位,忠实履职尽责,以高质量监督和监察助力全省各项事业发展。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摘编)

2020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20

1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以下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

(一)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第二章  检举控告的接收和受理

第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接收检举控告人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的检举控告:

(一)向纪检监察机关邮寄信件反映的;

(二)到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的;

(三)拨打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电话反映的;

(四)向纪检监察机关的检举控告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手机客户端等网络举报受理平台发送电子材料反映的;

(五)通过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其他渠道反映的。

第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三)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第五章  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 检举控告人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有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的,属于实名检举控告。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可以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核实是否属于实名检举控告。

第二十五条 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第二十八条 实名检举控告经查证属实,对突破重大案件起到重要作用,或者为国家、集体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纪检监察机关可以按规定对检举控告人予以奖励。

第二十九条 匿名检举控告,属于受理范围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程序受理。

第三十条 虽有署名但不是检举控告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或者无法验证的检举控告,按照匿名检举控告处理。

第七章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六条 检举控告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二)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

(三)接受党组织、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

(四)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

(五)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 被检举控告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正确对待检举控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二)相信组织、依靠组织,配合做好了解核实工作,实事求是说明问题,不得对抗审查调查;

(三)尊重检举控告人和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不得进行打击报复;

(四)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章 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

第三十九条 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

第四十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检举控告的分析甄别,注意发现异常检举控告行为,有重点地进行查证。属于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 诬告陷害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从重处理:

(一)手段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严重干扰换届选举或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三)经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强迫、唆使他人诬告陷害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