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行政办公用房对标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纪委发布时间:2019-05-28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 干部行政办公用房,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现就做好整改 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见附 件),于本学期末完成整改。 

        二、超标准的办公用房,不能采取“只加桌子不加人”等 弄虚作假的方式,要按照“宁少勿超”的原则整改到位。 

        三、整改中若要进行结构性改造,必须征得同意,在国资 处指导下进行。 

        四、拟搬迁单位要与国资处加强沟通,及早规划,避免搬 迁后出现新的办公用房超标情况。 

        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同志具体负责抓好 整改落实,要把整改工作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精神的重要举措,与当前开展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 作结合起来,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起来,对超标 办公用房及时进行整改调整。学校纪委将进行随机抽查,对发 现弄虚作假、拒不整改、变相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涉及顶风 违纪的,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