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甘肃省监察委员会派驻西北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08
组织调整与组织处理都属于职务调整范畴。《条例》采用“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表述,兼顾了不同情节,更为完整准确,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进行问责留下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