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8

西师党发[2014]34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依据《甘肃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经过五年的扎实工作,全校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和行风有根本好转,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制度更加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更加有效,师生员工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一)狠抓党风建设。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使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保证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严守党的纪律。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自觉学习遵守党章、贯彻维护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教师的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对课堂、讲座和校园网的管理,及时妥善处置各类预警性事件,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牵头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宣传部、纪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学校十二项措施,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反弹。要从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抓起,持之以恒搞好作风建设,密切联系师生。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因公出国(境)、办公用房等方面制度规定,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和审计制度,规范津贴补贴发放行为。要抓住节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开展“正风肃纪”专项督查,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顶风违纪行为。深入推进效能风暴行动,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校办、组织部、宣传部、财务处、审计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一)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切实解决侵害师生利益的案件。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失职渎职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教育经费和科研经费行为;严肃查办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惩治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等重要领域的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对教师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纯洁从教行为。采取措施遏制和查处学术不端行为。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网络举报研判受理机制和监督检查、审计监督等发现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健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制度。严明办案纪律,依法依纪、按程序办案。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财务处、审计处、科教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坚决查纠行业不正之风。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和我省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解决附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违规乱收费问题。对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和单位进行重点监控和督查。继续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追究责任。加强对附属中小学有偿补课的专项治理。严禁附属中小学校办班补课或与校外机构合作进行有偿补课,严禁附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校外机构利用学校场地进行有偿补课。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财务处、附中、二附中、附小、幼儿园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开展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教育,强化廉洁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把培养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在教职工中大力开展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弘扬高尚师德。在学生中深入开展廉洁养成教育,加大推动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力度。丰富反腐倡廉教育内容和形式,采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等多种形式,坚持对领导干部实行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和廉政风险告知等制度,完善廉政法规知识辅导和测试制度,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处、人事处、研究生院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激励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和廉洁文化传播活动。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推动廉洁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风尚。加强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和网上舆论引导工作,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宣传部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遏制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1.完善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配备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标准享受待遇问题。

牵头单位:校办

协办单位:财务处、组织部、纪委

完成时限:2014年

2.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信息资料的管理。健全完善党务、校务综合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制度。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组织部、人事处、校办

完成时限:2014年

3.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坚持财务收支审计、预算与决算执行情况审计,严格工程变更、竣工决算的审核,全面开展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力度。

牵头单位:审计处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合理编制职权目录,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优化并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建立完善动态预警处置机制,增强防控实效。建立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定期交流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管理监督。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健全反腐倡廉建设监督检查机制

(一)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监督制度,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牵头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人事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加强对管人、管财、管物和具有审批审核权等岗位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强对研究生入学考试和音乐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体育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等专业课考试全过程监督,做到在服务中监督。加强对学生评奖评优推荐、教师职称评审、推免研究生选拔等关乎师生切身利益工作的监督,做到在监督中服务。加强对教育收费、基建工程(含修缮工程)、物资采购和科研经费管理等廉政风险较高领域的重点监督,维护学校的合法权利与经济利益。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充分发挥监督主体的作用。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继续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完善党代会和教代会制度,依法保障党员和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深化党务、校务综合公开,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牵头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校办、工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要把贯彻落实本办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党政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要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有序参与,发挥各有关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履行好管理和监督职责。

(二)抓好协调,落实监督责任。学校纪委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抓好惩防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创新,腐败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党委报告的同时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三)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责任。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宣传部门负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加强舆论引导。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综合效果。各部门要各负其责,把防治腐败的要求体现在深化改革的总体设计、制度创新和执行落实之中,全面完成牵头任务和协办任务,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四)狠抓落实,增强工作实效。要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综合规划,有重点、分步骤地落实本办法的任务,对阶段性任务要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要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建立工作台账,完善督查机制,每年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查找不足,督促落实;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