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师党发[2013]61号
为提高学校党政管理、教学科研和后勤服务等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务、校务综合公开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西北师范大学党务、校务综合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公开范围
学校党务、校务综合公开范围包括校内公开和社会公开,具体公开内容见《西北师范大学党务、校务综合公开目录》。
二、公开方式
学校党务、校务综合公开主要通过学校网页、会议文件、校园广播、电子屏、部门学院网页及信息橱窗等形式进行。
三、查询方式
我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登录学校网页(http://www.nwnu.edu.cn)“党务校务综合公开” 专栏和各部门各学院网页查阅相关公开信息,或者到学校办公室、各部门各学院信息橱窗查询。
四、公开程序
学校党务、校务综合公开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主动公开是指主动将学校要求公开的内容公开。依申请公开是指不宜主动公开的信息,申请人须按程序向学校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程序:向学校提出党务校务综合公开申请的,需填写《西北师范大学依申请公开信息表》,《申请表》可在学校网页“党务校务综合公开”专栏中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复制有效。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将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xiaoban@nwnu.edu.cn即可。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综合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综合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校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当面口头申请的,由工作人员作好记录。
学校不直接受理电话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公开的内容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以便及时准确作出答复。
五、监督方式
师生员工、社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综合公开义务的,可向学校党务、校务综合公开试点工作监督小组投诉。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其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信息请登录学校网页专栏或纪委(监察处)网页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