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节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7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刹住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及开学前后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倡导文明、高雅、勤俭过节,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单位各部门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住教师节和中秋、国庆关键节点,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对“四风”问题“零容忍”。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格落实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规定》及《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二、强化主体责任,坚持领导率先。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检查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抓好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切实防止发生违规问题。每位党员和领导干部都要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学校纪委(监察处)将会同组织、宣传、人事、财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凡发现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件指名道姓公开曝光。

                          中共西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8日